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若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确认地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北京 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88)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园区青年公寓6号楼(中关村东路80号)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已获得成人高校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人员确认。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选择北京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各地规定为准。
所有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直博生除外)都必须参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定。否则,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被拟录取为直博生的推免生,不参加硕士生全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须参加2015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具体参见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或向软件所研究生部咨询。
四、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2015年1月上旬,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日期为准。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
学术型硕士: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专业学位硕士: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2数学二、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5.我所初试科目均使用全国统一命题,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
五、复试
1.在复试前,研究生部将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可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依照考生初试成绩,原则上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2左右的比例,由高到低(须满足单科分数基本要求)依次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
3.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等在复试前通过软件所网页向考生公布。
4、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
5.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7、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复试时,考生统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拟录取及硕博连读
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报考攻读学术型学位的考生,若愿硕博连读,在复试阶段,可提交硕博连读申请。通过复试可择优确定为硕博连读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进行硕博连读,但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毕业硕士生参加博士生的普通招考。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非应届生的考生若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生。
中国科学院大学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八、学制
硕士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基本学制为3年。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第1年在指定高校集中培训。
九、收费和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5年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十、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培养协议到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十一、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国家新政策为准。
地 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四街4号软件所研究生部(邮编:100190)
电 话:010-62561196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传真号:010-62562533
E-mail:caili@iscas.ac.cn
网 址:http://www.iscas.a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