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_中国高校之窗 
大学库管理系统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www.gx211.cn 2015-01-04

中国高校之窗

十、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月5日~15日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1月15日~20日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jsjzi.edu.cn)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seea.cn/)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用。文艺及体育特长生来校申请、报送材料、现场缴费。
3月14日前 复转军人,获得“校长推荐制”资质的学校到我校报送推荐材料。
3月20日前 免试直录、免文化联测考生名单公示;“校长推荐生”名单公示;复转军人名单公示。
3月30日 考生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4月1日~15日 加试报名信息确认,缴纳加试费用。
4月20日 公布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考生可网上查询。
4月21日~24日 网上打印加试准考证。
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除外)到我校报送。
4月25日 考生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加试。
免试直录、校长推荐生到校招办报到,参加面试。
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4月26日 文艺及体育特长生考试,文艺及体育特长生预录取名单公示。
4月28日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加试成绩。
4月30日 预录取结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确定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说明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单独招生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各类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调减计划,最终计划数不得少于报考该专业类别最低文化合格线考生人数,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3.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人:宋老师、索老师

咨询电话:0516-83888688、83889021、400-828-1230、83996350、83996351、83889022、83996089 传真电话:0516-83996151

E-mail:zsb@jsjzi.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jsjzi.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b.jsjzi.edu.cn/

十五、本招生章程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六、具体招生章程以江苏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学院招生网站通知。

中国高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