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方案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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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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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的确认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组织进行。

1.考生在3月16日8:00至20日17:30期间,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5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2.考生在4月8日至9日到我院综合楼1113房提交报名材料,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接受我院对报名材料的审查,采集本人二代身份证上的相片等信息,缴纳考试费用(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缴纳考试费38元),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

2.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我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

4.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

5.在校二年级学生证明(在读二年级考生提交);

6.学籍材料(往届考生提交);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

8.单位从业证明(务工人员提交);

9.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10.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提交)。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和志愿信息的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或操作失误而造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报考学校和专业等重要信息错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的报名和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3.每个考生(含在读二年级学生)仅可以填报1所学校的2个相近专业。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专业;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仅可以填报与证书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4.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有关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等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缴纳了考试费用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考试

(一)考试科目、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分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知识部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两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场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60分钟。

考试指定教材:《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生涯和规划》,杨君芳、姚裕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以及职业生涯和规划3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2.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专业理论主要考核考生所报专业的理论知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报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由我院根据专业特点命制试题和组织测试。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级(初级)或其它从业资格证书等技能证书且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为合格。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将所取得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我院审查。

未取得相关职业证书的考生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不同的考生,以及所取得的职业证书与报考专业不同专业类别的考生,需到我院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于4月12日在我院举行。

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时间安排表

日 期 4月12日
科目及时间 9:00—10:00 语文 10:30—11:30 职业道德和法律 职业生涯和规划 14:30—17:30 职业技能测试
地 点 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七、成绩公布

海南省考试局在4月20日前将考生的文化知识成绩分发给我院,我院在4月25日前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公布成绩。

八、录取

我院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5月25日前我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按专业造册盖章后上报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为我院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结果由我院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如已报考普通高考,可以再参加普通高考。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中职在籍二年级学生,其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要求的,保留其一年的录取资格。考生应在2016年5月底前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我院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在录取阶段由我院通过省考试局网上录取系统办理录取手续(考生需持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入学报到)。

九、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我院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且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十、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一)为顺利完成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省考试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考试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及海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口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属于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相关待遇和政策。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方案仅适用于我院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三)本方案由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时间安排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2015年3月16日8:00至20日17:30 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2 2015年3月23日 学院单招办在省考试局网站下载报名信息
3 2015年4月7日前 学院单招办整理报名信息,准备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和考前的准备工作
4 2015年4月8日至9日 受理和初审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采集本人二代身份证上的相片等信息;确认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收取考生的报考费;发放《准考证》
5 2015年4月12日上午 9:00—10:00 文化知识考试:语文(笔试)
2015年4月12日上午 10:30—11:30 文化知识考试: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生涯和规划(笔试)
2015年4月12日下午 14:30—17:30 职业技能测试
6 2015年4月13日至14日 组织考生体检工作
考务组汇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交学院单招办
7 2015年4月25日 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8 2015年5月20日前 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拟定录取(或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9 2015年5月25日前 单招办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按专业造册盖章后上报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为各招生学校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
10 2015年5月25日后 单招办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的录取信息, 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于9月到校报到入学。
单招办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保留录取资格(中职在籍二年级学生)预录取考生名单,寄发预录取通知书。预录取考生应在2016年5月底前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凭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入学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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