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工作
1、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具体组织录取工作。
2、录取规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成绩,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择优录取。
3、录取要求
(1)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护理、助产专业:女生1.55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4、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结果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公示后,由学院发放预录通知书,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正式投档录取后,再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5、其它要求: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九、自主考试招生工作安排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 3月9日—3月27日 | 网上报名 | 考生直接登录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asotc.cn),进入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 |
| 3月30日—3月31日 | 报名资格审核和领取准考证 | 考生凭“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表”,带上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领取准考证。 |
| 4月1日 | 上午: 文化综合考核 |
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
| 下午: 职业技能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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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 | 公示预录 | 录取结果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及公示后,发放预录通知书。 |
| 8月中旬 | 投档录取 | 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学院还通过奖、贷、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十一、毕业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学习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十二、咨询与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851—33229847
2、监督电话:0851—33343335
3、学院网址:http://www.asotc.cn
4、E—mail : aszyzb@163.com
5、微信号:aszyzjc
十三、附则
1. 本章程适用于安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2.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 本章程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