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方案_中国高校之窗 
大学库管理系统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方案
www.gx211.cn 2015-03-04

中国高校之窗

(二)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地点: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3.考核时间:150分钟。

4.考试内容:考查学生语文、数学和英语方面的基础知识,三科合卷,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

5.笔试成绩计算:

普通类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满分300分进行折算,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中职类考生笔试成绩:语文100分,按80%计入总分;数学100分,按80%计入总分;英语100分,按40%计入总分;
文化考试成绩按照满分200分进行折算。

(三)面试 

面试分为综合素质测试和职业能力测试。每类成绩满分均为200分。

普通文理类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对口高职考生参加职业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四)认定合格录取综合复试

符合条件且进行认定合格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笔试和面试,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复试。综合复试成绩只评定不合格和合格二个等级。

对口高职考生的综合复试采用现场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的基本技能。

九、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处理。

十、录取

1.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3.学院根据所有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对口高职各类成绩总分控制线。 

4.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由学院招生小组择优提出拟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5.除以上择优录取方式外,学院还根据四川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项目的总体部署在单独招生总计划的5%以内试点实施认定合格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得国家三等奖及省级一等奖以上的中职报名考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学院审查和复试合格后可实行认定合格录取。

6.由学院招生小组,依据认定合格录取考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政策的考生提出参加复试名单,经认定合格录取综合复试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上网公示。

7.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各类别所有条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分和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替补。 

8.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若考生未被录取,则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二)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三)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面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笔试中按照语文、数学和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四)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或进行征集录取。 

(五)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时间安排

(一)2015年3月1 日— 3 月29 日17:30前,考生在学院招生网站单独招生专栏或到学院进行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二)2015年3月30 日至4月1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参考学生名单。 

(三)2015年4月2 日至7日,学院在招生就业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四)2015年4月10日(截止时间17:30),公布名单内考生到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五)2015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考生到学院参加笔试。4月11日下午14:00-20:00,考生到学院参加面试。 

(六)2015年4月14日,考生可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七)2015年4月15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835-2239793)。

(八)2015年4月16 日,学院在招生就业网站上公布普通高职类、对口高职各类控制线。 

(九)2015年4月17日- 23日,学院在招生就业网站上公示普通类、对口高职各类拟录取考生名单。如放弃录取,需在4月23日前提交书面申请。 

(十)2015年4月28日,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5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三、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四、联系部门与方式

联系部门: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育才路130号  

邮政编码:625000 

招生咨询电话:0835-2241840     2229044(传真)

教务考务电话:0835-2239793

纪检监督电话:0835-2361679

中国高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