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三年制高职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大学库管理系统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三年制高职招生章程

中国高校之窗

第五条  学生待遇

高职招生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院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

中国高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