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历证书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六、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一)收费标准
根据闽价费〔2012〕356号、闽价费〔2013〕185号文件,收费标准为:
专业名称 学费/学年
学前教育 6000元
学前教育(早教方向) 6000元
学前教育(英语方向) 6000元
学前教育(音乐方向) 7200元
学前教育(美术方向) 7200元
学前教育(中国与新西兰联合办学) 18000元
英语教育 6000元
初等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 6000元
初等教育(中文与书法方向) 6000元
初等教育(数学与科学方向) 6000元
计算机教育 6000元
音乐教育 7200元
美术教育 7200元
艺术设计 7200元
(二)退费办法
根据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退费办法为: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1.缴费后未入读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七、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办电话:0591—87912254,0591—87957750
学校招生办QQ:1271933506
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电话:0591-83457935
传真:0591—87912254,0591—87957750
学校网址:http://www.fj61.net
八、其他事项
本章程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