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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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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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历证书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六、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一)收费标准

根据闽价费〔2012〕356号、闽价费〔2013〕185号文件,收费标准为:

专业名称 学费/学年

学前教育 6000元

学前教育(早教方向) 6000元

学前教育(英语方向) 6000元

学前教育(音乐方向) 7200元

学前教育(美术方向) 7200元

学前教育(中国与新西兰联合办学) 18000元

英语教育 6000元

初等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 6000元

初等教育(中文与书法方向) 6000元

初等教育(数学与科学方向) 6000元

计算机教育 6000元

音乐教育 7200元

美术教育 7200元

艺术设计 7200元

(二)退费办法

根据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退费办法为: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1.缴费后未入读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七、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办电话:0591—87912254,0591—87957750

学校招生办QQ:1271933506

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电话:0591-83457935

传真:0591—87912254,0591—87957750

学校网址:http://www.fj61.net

八、其他事项

本章程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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