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只招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与报考领域相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与报考领域相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统考科目中的英语、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科目中的其余统考科目,均使用国家命制的统考科目试题。网报时选择一组考题,报名结束后,由我校统一修改科目代码。
单考初试合格考生与统考考生一并参加复试,依据初试和复试综合计算后的总入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录取。
(四)推免生的报考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情况详见《四川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