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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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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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科目详见《四川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科目中的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全国联考科目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为全国统考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学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初试成绩满足学校和院系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四川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进行。

6.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不加试。

五、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通知。

体检医院:四川大学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六、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队录取。所有拟录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录取考生于2017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七、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5467270(全日制文科),028-85461353(全日制理科),028-85460721(全日制工科),028-85400638(全日制医科),028-85408686(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Email:scuyz@scu.edu.cn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cu.edu.cn/

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请查阅《四川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八、其它说明

1.学费与奖助金:四川大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四川省《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文件规定执行。四川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http://gs.scu.edu.cn/newDetail.aspx?ID=195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金。

2.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部分学制为2年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5年。

3.考生报考须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在复试时进行审查,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和动态请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四川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scu.edu.cn/、四川大学研招网http://yz.s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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