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在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中,按照以下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 考生必须已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当地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否则不能办理录取手续。
2. 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且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文化考试成绩合格者,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3.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有培养前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部分考生,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的30%。
4. 对其余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5.对于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分项,学校将根据学校运动队需求情况及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最终解释权归德州学院。
五、学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等按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食宿自理。
2.学校将根据测试成绩及运动队建设需要与考生签定协议,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对考生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考生来校路线(学校不在校外设任何考生接待点):可从火车站或汽车站乘2路、12路或102路公交车至德州学院站下车。也可从火车东站乘112路公交车至德州学院站下车,或乘106路公交车到火车站,转乘2路、12路、102路公交车到德州学院站下车。
七、联系方式
德州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4—8982780,8987899
德州学院体育学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534-8985838
招生办电子邮箱:dzxyzb@163.com 招生信息网:http://www.dz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