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办法
(一)常规录取办法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工作。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普通类考生总成绩=省联测成绩+面试成绩+综合加分
艺术类考生总成绩=省联测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加分
1、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成绩,先对各类别考生分别确定录取控制线,再对各专业确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单独录取;免文化测试考生单独录取。
3、加分办法:(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烈士子女可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同一考生如同时满足几个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的加分。(2)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加分:按2017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等级为A的每科加5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3分。
(二)免文化测试考生录取条件
1、综合优秀生:(1)高中阶段获得市级荣誉的考生;(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取得1A或4B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的考生。
2、科技特长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实践等竞赛中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者,持有证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4C1合格。
3、文体特长生:取得六级及以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或取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及以上资格,持有证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4C1合格。
注:递交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免文化测试考生仍需参加4月15-16日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公示一周,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
七、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八、监督机制
1、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的一种方式,考生如被单独招生录取,将不得参加六月份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还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考生须于2月20日至3月6日之间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或者直接至我院招生处提交相关表格及证明材料。申请加分的考生须提供《2017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加分的不需要提供);申请免文化测试的考生须提交《2017年单独招生免文化测试考生申请表》与相关证明复印件。
3、邮寄地址: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施兴老师,联系电话:13063970880。
本简章由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 院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常州科教城内)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教学楼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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