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中国药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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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中国药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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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填报导师

综合测试结束后,由各学科组织考生填报导师志愿表,每位考生需填报2个不同导师志愿。

各学科面试小组秘书将考生填报的导师志愿表进行汇总报院(部)留存,保证各学科录取工作的正常进行。

八、阅卷与登分

专业课笔试结束后,由研究生院对试卷统一密封装订,并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阅卷、核分、登分、成绩复核以及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汇总、加和等工作。

九、确定复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参照各学科门类初试“国家线”标准分别划定“专业课笔试”与“综合测试”的最低分数线。达到该分数线的考生,方具有本学科录取资格。

综合测试过程中被确定为“一票否决”的考生,不得在本学科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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