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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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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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2016年我院新生收费项目、标准按按闽价费[2012]字356号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费:艺术类、计算机类专业7200元/学年,其他专业6000元/学年。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9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  代办费(书籍资料费等):500元/学年(多还少补)。

第七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二十六条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及时发放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2)学校奖学金:

A.专业学习奖学金  一等奖奖金10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5%);二等奖奖金8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10%);三等奖奖金4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10%)。

B.精神文明和社会工作奖学金  奖金5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5%)。

第二十七条  助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及时发放国家助学金,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八条  勤工助学:对经学院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九条  助学贷款:学院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生源地银行办理助学贷款。

第八章  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第三十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由我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网    址:http://www.qzgymy.net

联系电话:0595-23595878  68765878  68765868

QQ:385664642  1216983741  18959911178

传    真:0595-23575178

电子邮箱:385664642@qq.com

投诉电话:0595-23522903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学府路100号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3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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