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经贸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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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经贸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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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第十二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

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  其他须知:

1、我校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2、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卡时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办统一颁发的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第十四条 招生公开承诺

规范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个人参与学校招生,不买卖生源。

第十五条 监督机制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第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23- 79311888   023-79320888

传真:023- 79250000

邮编:409000

E-mail: cqjmzjc@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cqvc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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