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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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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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6000元—6500元/年.生(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一并公布);住宿费:1000元/年.生(均为6人间公寓)。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奖贷助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另,学校设定了学校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助学奖学金,最高金额可达5000元/年。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条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sxyyc.net

招办电话:023-58556866  023-58556868

招办邮箱:sxyzzb14008@126.com

招办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一楼

邮政编码:404120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学校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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