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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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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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条件下,依次按数学、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相关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凡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我校承认的相关省(市、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和文化课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按投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报考我校对口高职美工设计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专业课合格线后方可报考。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

2016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精神执行《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通过学校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和自治区统考测试,单考单招:专业测试+文化测试,文化课合格后,按专业成绩排队;普通类:专业测试,按专业测试成绩排队。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方具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资格。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各队人员需要及体育术科成绩择优自主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各省级招生办批准之后,办理录取手续。

学历证书:颁发内蒙古农业大学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内蒙古农业大学网址:http://www.imau.edu.cn   

内蒙古农业大学公共微信: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imau.edu.cn

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共微信:nndzsb

咨询电话:0471-4311359  4300730   传真:0471-4314078

监督电话:0471-4309279

E-mail: nndzsb@163.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0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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