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年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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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青年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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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后,颁发经国家教育部学籍、学历注册的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附学费收费标准)。

七、其它

(1)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条例执行。

(3)学费、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4)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5)本章程由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部门负责解释。

八、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昌南路17号

邮    编:030032

联系电话:0351—8378417、8378415

传    真:0351-2029066

网    址:http://www.sxq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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