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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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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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执行,普通三年制文理专业学费为58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500元/生/年,两年制专业及高尔夫球场服务与管理专业为校企合作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学校代收企业培养费15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已录取的新生应该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信息,将传报省级招办,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并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毕业证书: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南阳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7-60551111 60396693

招生监督电话:13343774466

学校网址:http://www.nyzyxy.com

邮箱:1163897777@qq.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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