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国防生招生简章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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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www.gx211.cn 2016-07-01

中国高校之窗

六、国防生应当履行的义务

国防生在遵守中国人民大学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同时,要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履行义务,未经学校和选培办同意,不得中途放弃在校学习,不得转专业、转学、休学;不得要求出国留学或出国探亲;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到部队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不得结婚;毕业时须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完成部队安排的军政训练科目,体检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经考核合格,统一分配到武警部队所属部队工作。

七、国防生的淘汰与违反协议的处理

国防生在校期间实行全程淘汰,不适合继续培养的,取消国防生资格,违反协议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被取消国防生资格的学生按《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和《国防生培养协议书》相关约定办理,并依据有关规定收回实际享受的奖学金,违约的还须缴纳2—3倍的违约金。

国防生毕业后,在军队院校进行为期10个月的任职培训至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经教育无效,个人提出申请,武警部队批准,撤销入伍手续,由选培办和学校按照违约处理,将有关不诚信情况记入档案、收回国防奖学金、违约金和相关培训费后,退回原籍或毕业学校。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

400-0123-517(本科招办,招生政策咨询)

010-62515111(武警选培办,在校培养、军政训练咨询)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邮政编码:100872

九、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国防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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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省市
 
专业 名称 培养目标 学制 学历 文理科 外语语种 性别
新闻学 武警技术干部 四年 本科 文 英 男 30 2 2 2   2   2   3 2 2 2 2 2 3 2 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政务信息管理方向) 武警技术干部 四年 本科 理 英 男 35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3 2 2
小计 65 4 4 4 2 4 2 4 2 5 4 4 4 4 4 6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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