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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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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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报考方法:参加夏季高考的考生,凡是高考成绩达到专科和 艺术类录取资格线者,在各考试院规定的时间以规定的方式填报我院。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根据我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执行我省份平行志愿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的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专业志愿录取原则,若某专业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超过计划数,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录 取,分低的考生再按第二专业志愿排序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在第一、二志愿等顺序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外语语种不限,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省 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我院不进行艺术类专业测试,凡参加联(统)考艺术类相关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未参加联(统)考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 我院认可本科院校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合格证 。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六条收(退)费标准:学费:机械、电气类专业5000元/年,经管、计算机类专业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标准执行。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 十七条奖(助)学金设置情况: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每年6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著名企 业山东开泰集团在我院焊接、机械制造、电气专业类专业设“开泰奖学金”,每年2000元/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资助助学金,具体分为三档:一档每年 2000元/人、二档每年3000元/人、三档每年4000元/人。同时学院设有“黄元吉先生、孙彩霞女士”奖学金,每年2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 金,共分三等,每学年1600—600元/人。学院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有多种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复查:被学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否则,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院将进行复试和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内容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内容由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31—87196580、87966101、87196666 、87196616

传真:0531—87968542、87196666

学院网址: http://www.sdlvtc.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sljzsc.cn/

招生QQ:1148346184  596543721

招生处邮箱:zs@sdlvtc.cn   zsjyc@sdlvtc.cn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   邮政编码:25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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