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奖励分(特长生考核总成绩=专业加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奖励分)。录取考生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科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的顺序依次排序。考生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录取,不得跨科类录取。
所有报考普通专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专业考生须取得全部7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3门(信息技术不及格视作D级),否则不予录取。
3. 录取程序:
学院根据相关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4. 录取专业:
考生考取自己理想的大学,同时录取到心仪的专业是广大考生的共同心愿,我院一直坚持“学生的需求、我们的追求”的办学理念,考生能攻读自己向往的、感兴趣的专业,可以充分挖掘自身潜能,对考生未来的学习提供最持久的动力源,无疑将把学生带入人生的快车道。
我院做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一直坚持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正确引导,十几年来一直采用“以兴趣为导向”的国际先进教学模式,由此我院录取专业规则如下:
凡符合我院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条件的考生,免文化考试的考生以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60分以上的非免考考生确保录取在第一专业;其他考生确保录取在考生填报的3个专业内,不调剂专业。
5.退役士兵录取原则:
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暂不作统一规定,所有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的退役士兵,确保录取在第一专业。
九、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中拟招收有体育、文艺特长的考生。
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高职提前招生总计划内)

2. 报名条件:
(1)符合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条件;
(2)体育特长生为具有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具有二级运动员运动水平的运动员。
(3)文艺特长生需具备8级以上的考级证书或具备相应的水平。
3. 特长生免除文化基础考试,但必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和专业加试。具体测试内容和考核办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4. 报考我院的特长生必须在1月13日前将申请表格及相关证书复印件邮寄至我院招生办审核,申请表格在我院招生网站自行打印。1月15日我院将审核结果通知考生,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特长生免考政策,未审核通过者必须报名参加文化测试。
5. 特长生的录取原则为:
(1)符合高职提前招生相关录取规定;
(2)专业加试成绩通过,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依次排序。
十、日程安排

十一、监督机制
1.为保证高职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专职教师和企业代表组成的考评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高职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方式,须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须也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
2.对高职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高职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本实施方案由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最终招生简章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若水路1号
邮政编码:215123
咨询电话:0512-62557072、62557073、62557077、62557079、18912791962;18912791965;18912790608
咨询QQ: 3102687179
传 真:0512-62557770
学院网址:http://zs.iv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