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考核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普通类考生(特长免试生除外)根据分数(文化联合测试+政策加分),按高分到低分录取;
艺术类考生(特长免试生除外)根据分数(文化联合测试+政策加分+省艺术类联考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录取;
免试生可不参加文化联合测试,通过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直接录取。
综合素质考核形式为面试或技能测试,总分150分,考点设在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考试须知:
1、考生须于4月12日(周三8: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及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学院报到,领取准考证;
2、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综合素质考核;
3、申请奖励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现场出示加盖学校公章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交通、食宿自理。
我院考试时间:2017年4月13日(周四)。
七、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1、录取总分
普通类考生总分(免试生除外)=文化联合测试分(省统考)+政策加分;
艺术类考生总分(免试生除外)=文化联合测试分(省统考)+政策加分+省艺术类联考成绩;
免试生总分=综合素质考核分(校考)+政策加分。
2、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
3、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语数外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八、免考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全省文化联合测试,直接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经考核合格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
(一)综合优秀生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两门选测科目除外)成绩达到1A3C或4B等级以上的普高学生;
2、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的中职学生;
3、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
(二)特长考生
1、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提前招生总计划内)
|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 体育特长生 | 所有体育类项目 | 不限 |
| 科技特长生 | 科技、发明、创新等 | 不限 |
| 文艺特长生 | 器乐、舞蹈 | 不限 |
2、报名条件:
(1)符合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报名条件;
(2)体育特长生为具有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或中学阶段参加由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大赛第三名及以上的考生;
(3)科技特长生为中学阶段有特殊专长、发明创造 (专利证书、地市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证书)或中学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技能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文艺特长生:器乐类特长生须具备各类器乐考级达六级以上(含六级)的证书;舞蹈类特长生须具备考级证书六级及以上或在地市级及以上级别的艺术类比赛中获奖。来校申请文艺特长生时须提交考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
3、报考我院的特长生必须提交纸质申请,并在面试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4、特长生的录取必须符合提前招生相关录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