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江苏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十、收费标准
语、数、外文化基础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45元/考生,报名时网上支付)。
院校综合素质考核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07〕423号文件,考试费60元/考生(考生来我院报名参加考试时现场收取)。
十一、日程安排
| 时 间 | 内 容 |
| 2017年1月5日 | 公布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简章、综合素质考核大纲 |
| 2017年1月15日—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支付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
| 2017年2月10日 | 公布符合学院提前招生报名资格考生名单 |
| 2017年3月21日 | 考生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
| 2017年3月19-20日 | 考生参加省学业水平测试补测 |
| 2017年4月10日 | 1、公布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
| 2、公布参加“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名单 | |
| 3、公布综合素质考核具体时间与安排 | |
| 2017年4月12日 | 免试考生报到、交费并领取“综合素质考核”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拟录取考生在学院网站和考生所在学校公示十天 |
| 2017年4月13日 |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考核” |
| 2017年4月20日前 | 1、公布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
| 2、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 |
| 2017年4月30日 | 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二、监督机制
1、学院提前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学院党委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加学院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荆邑南路99号 邮政编码:214206
招办咨询电话:0510-81710066、81710088、81710099传真:81710099
投诉电话:0510-81710017
学院网址:http://www.wxgyxy.cn/
十六、本简章由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