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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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www.gx211.cn 2018-02-02

中国高校之窗

2018年单独招生对口高职类技能测试范围

编号招生专业中职类别技能测试要点
1护理医药卫生一类1.铺床技术;2.无菌技术操作;3.卧位安置;4.给药技术;5.饮食护理技术;6.排泄护理技术;7.标本采集技术。
2医学影像技术1. 胸部X线摄影检查技术与诊断报告书写;2. 急腹症X线摄影检查技术与诊断报告书写;3. 骨与关节正常影像识读。
3康复治疗技术1.中频、微波的操作技术;2.灸法的操作技术;3.拔罐的操作技术。
4药学1.溶液的配置;2.常见药物药理作用。
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加工制造类1.轮胎的动平衡检测;2.小轿车盘式制动厚度检测;3.发动机缸体圆度检测。
6机电一体化技术1.电子元器件的极性识别和好坏判断;2.用指针式万用表测量干电池的电压;3. 常用低压电器的识别。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7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技术一类1.Windows操作与应用;2.Word操作与应用;3.Excel操作与应用。
8旅游管理旅游服务一类1.中餐摆台;2.中式铺床;3.导游讲解。
9会计财经商贸类1.原始凭证填制;2.记账凭证填制;3.账簿登记;4.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九、报名、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报名、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录取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和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三)学院根据所有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对口高职各类、艺体特长生成绩总分控制线。

(四)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即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由学院招生小组择优提出拟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五)除以上择优录取方式外,学院还根据四川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项目的总体部署在单独招生总计划的5%以内试点实施认定合格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得国家三等奖及省级一等奖以上的中职报名考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附:毕业学校推荐意见),由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小组,对认定合格录取考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交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以认定合格录取程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上网公示。经学院复核、审查、上网公示后可实行认定合格录取,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六)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4月5日—4月11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各类别所有条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分和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遵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它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校内转专业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若考生未被录取,则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二)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面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笔试中语文、数学和英语的单科成绩进行依次比较。

(三)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四)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五)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时间安排

(一)2018年3月3日8:00至3 月15 日18:00期间,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填报学校志愿(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院校)。

(二)已填报我院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19日至3月25日,登录学院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报名信息请考生仔细核对,按学院规定进行报名确认,网上缴费后(报名考试费:130元),提交报名信息。

申请认定合格录取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25日前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传真:0835-2229044)。

(三)2018年3月28 日之前,学院在招生就业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含报考艺体特长生名单)。

(四) 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于2018年3月29日14:30在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青年路校区集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艺体等级证书等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由学院教务处发放准考证,方能参加相关考核和享受相关录取政策,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申请认定合格录取的考生,也须在2018年3月29日14:30到青年路校区集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2018年3月30日(17:30前),公布名单内的普通高职类、对口高职类考生必须带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到学院青年路校区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后的考生,在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后发放《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然后熟悉考场。

(六)2018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考生到学院参加笔试。3月31日下午14:00-20:00,普通高职类考生到学院参加面试;对口高职类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艺体特长生类考生参加艺体特长测试。

(七)2018年4月3日,考生可在学院招生就业网站上(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八)2018年4月3日18:00之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查手续,或将《准考证》和申请的影印件发送至邮箱:yzy2017dz@163.com。逾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835-2222737)。

(九)2018年4月4日,学院在招生就业网站上公布普通高职类、对口高职各类控制分数线。

(十)2018年4月5日至 11日,学院在招生就业网站上公示普通类、对口高职各类拟录取考生名单。如考生放弃录取,需在4月11日前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十一)2018年4月13日,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学院办理录取手续后,不再接受退档申请,考生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对口高职考试。

十三、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及体检的复查工作。

1.对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学习要求的考生,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处理,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结合高考体检表填报专业志愿。

十四、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由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部门与方式

联系部门: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育才路130号

邮政编码:625000

招生咨询电话:0835-2241840     2229044(传真)

教务考务电话:0835-2222737

纪检监督电话:0835-236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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