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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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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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为已经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其中参加春季高考报名考生的专业报考类别,必须与春季高考所报专业类别一致。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3.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专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的体检标准。

4.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身高要求女生160-175cm,男生170-185cm。体检标准参照民航总局第101号令CCAR-67FS《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执行。

(三)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额满为止。高考改革省份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即对所有进档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

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招考院的规定执行。

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学院提供英语教学。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二条 收、退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规定执行,分年度缴纳。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山东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

2、学院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和院长奖学金。

3、企业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

第十六条 学院实行助学政策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助学金4400、3300、2200元三档。

2、学院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帮助。

3、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学院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和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三专业的学生可申请京东E计划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七条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海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电话:0536-5128998 ,5128996 。

网  址:www.sdm.net.cn

电子邮箱:shandonghaishi@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科教创新园区智慧南二街1000号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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