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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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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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日常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各业务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九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

学院招生计划与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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