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学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10余项。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并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为辅的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或其授权部门负责解释。
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19-8846222 8846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