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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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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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对学生收取学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西华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六条 学校的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我校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七条 我校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四川省地方属院校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含特殊需求预科)、少数民族预科等其他类型的招生相关事宜,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7-2568373(传真),2568301。

学校主页:www.cwn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cwnuzstest.good-edu.cn。

招生电子邮箱:cwnuzs2011@126.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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