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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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中国高校之窗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辽源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校内资助还设立了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临床医学专业,按不超过计划数的原则执行。

4.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高考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高考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对口招生的科目顺序为技能测试、语文、外语、数学。专业调剂考生,规则同上。

5.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在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6.退档。对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7.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8.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和西藏高中班、新疆预科班,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现代职教园区光明街777号,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36200

联系电话:0437-5210125,5210126,5210127,5210128,5210129,5210198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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