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招生对象
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的中职学生)
第五条 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在河南省阳光高考平台等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填报专业志愿。
2、现场确认:考生均须通过现场确认环节。
第五章 体检要求
第六条 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有关要求。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七条 考生录取成绩为考试成绩(艺术生为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第八条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条 审批通过后,录取名单按规定公示,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毕业和就业
第十一条 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资格的,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门核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并由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八章 奖、助、补、贷措施
第十二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入学“绿色通道”。
第十三条 奖、助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 。
第十四条 勤工俭学(给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按国家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应征入伍(国家补偿学费)
第九章、纪律以及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招生工作,做到“十严格”,认真落实“十严禁”。
第二十四条 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对决策程序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招生权力规范运行。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全员、全方位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第十章 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郑州中原西路桃贾路19号。
邮政编码:450121
联系电话:(0371)64962567 64962019
招生网址:http://www.zxxyedu.com
到校路线:郑州火车站或中原路乘12路公交车至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