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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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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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景苑路1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录取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录取专业及学费收取标准

1.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专科专业有六个专业,分别为法律文秘、法律事务、司法助理、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和社区矫正。

2.以上六个专业的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年4000元;

第五章  招生对象、报名条件及报名方法

第八条  招生对象

1.高中应届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第九条  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17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17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4.政治条件要符合教育部对考生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

第十条  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1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单招招生板块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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