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审计监察处
监督电话:010-61590977 联系人:祁晓华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2649731、010-52649732
010-61591719、010-61595417
010-61595416
咨询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邮 编:101601
网 站:http://www.bcsa.edu.cn
招办邮箱:sheguanyuan@vip.163.com
第三十四条 考点联系方式
考点名称: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技术学校)
考点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志翔路3号
联系人:龙志强
电话:028 62454300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民政部2017年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简介
一、孤儿高等教育助学工程简介
为落实《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孤儿助学工程的通知》(民办函[2009]187号)精神,切实保障孤儿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民政部于2009年启动了孤儿助学工程,该工程由民政部唯一直属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原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负责实施。“助学工程”主要面向生活在福利机构、社会散居的大龄孤儿,通过单独招生、普通高考、成人大专等形式进入学院接受高等教育,掌握一技之长,能够自立于社会。
二、助学对象
具备高中文化程度(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智力正常、能够随班就读和生活自理的孤儿。
三、助学形式
(一)通过单独(自主)招生进入普通大专班学习。
2017年2月17日——3月20日,北京、河北、河南、四川、广东、山东、黑龙江、山西、辽宁、安徽、吉林、福建、贵州、江西、内蒙古、西藏、青海、甘肃等17个省市孤儿可凭2017年夏季高考报名号,在学院网站首页,点击“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在“单招(自主)在线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学院单独组织的自主选拔考试,经录取进入学院普通大专班学习(网址:www.bcsa.edu.cn)。
特别说明:北京、河北、河南、安徽、山西、四川等6省市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请查阅相关省单招章程。
(二)通过参加国家统一高考进入普通大专班学习。
参加2017年6月份的国家统一高考,第一志愿报考,经录取进入学院普通大专班学习。
(三)通过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进入成人大专班学习
符合报名条件,但不能参加2017年高考的孤儿,可于2017年8月10日前经当地民政部门推荐,进入学院成人大专预科班学习,孤儿进入学院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考前培训,并于当年10月份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经录取进入成人大专班学习。
参加成人大专班学习的孤儿,不受地域限制。
四、资助标准
学院免除其在校期间学杂费,每月给予生活补助800元,并给予两假返乡交通费、服装费、书本费等费用补助。
相关附件详见:http://zs.bcsa.edu.cn/info/1019/18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