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6年职教高考招生简章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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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6年职教高考招生简章
www.gx211.cn 2026-01-21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中国高校之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本校2026年开展职教高考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1.学校名称: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4145014067

3.办学地址:

校本部-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文苑路1号

鹿寨分院-广西柳州市鹿寨县十里亭教育集中区

4.学校简介: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由柳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学校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导,集学历教育、成人教育、远程教育、国际学生教育和技能培训于一体。

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40年的广西省立柳庆师范学校,已有86年办学历史积淀。学校坐落于柳州市官塘职教园区,开设有50余个三年制高职专业,目前学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8000余人,国际学生200余人。

作为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学校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先后牵头成立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1个,职教集团2个,产业学院5个,为地方产业升级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连续多年荣获自治区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章 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的所有工作,确定招生的原则、目标、方向和总体任务,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活动、经费使用等,协调招生工作中的各项关系。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策划、组织和具体实施。

第五条  学校招生宣传组负责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对外招生宣传活动,突出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打造学校品牌,提升社会影响力。

第六条  学校招生监督组根据上级相关招生文件精神,监督检查高等职业教育考试工作,加强招生监管,杜绝招生代理、有偿招生等违规现象发生。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第七条 招生对象为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具备广西普通高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的往届毕业生,以及社会人员。

(一)考试招生类型

1.对口考试招生类型

类型三: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

类型四: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类型五: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普通考生。

2.单招考试招生类型

类型八:单招考试普通考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各招生专业身体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3.符合当年的广西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

4.对口考试报考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前取得毕业证书。

(3)户口条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

②外来人员,符合桂政办发〔2012〕330 号文件规定的;如外来人员属于区内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的,可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外来人员在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我区户口的,可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报考专科层次。

③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对口考试(含本科对口招生、高职对口招生)且能提供上一年度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

④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5.单招考试报考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广西普通高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的往届毕业生,以及社会人员。

(2)2014年以来(含2014年)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一般为英语,其他语种参照实施)3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并成绩合格。

(3)户口条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报名时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②外来人员,符合桂政办发〔2012〕330号文件规定的;外来人员在2025年10月31 日前取得我区户口的(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户籍迁入我区的情况除外),可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

③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单招考试(含退役军人单招、高职单招)且能提供上一年度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

④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考试类型和考试科目

1.对口考试考生

(1)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综合课。

(2)公共基础课:报考本校综合类录取方式的考生,考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报考本校技能类录取方式的考生,根据专业特点考语文、数学(或英语)2 门科目;报考本校免试考生,根据专业特点考语文、数学(或英语)2 门科目。

(3)专业基础综合课:报考本校技能类录取方式的考生,根据专业大类特点采用2门或3门专业基础课合卷;报考本校综合类录取方式的考生不考专业基础综合课;报考本校免试考生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

(4)报考本校技能类录取方式的考生,所属的职业教育专业大类为交通运输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的,对选考数学或英语不作指定要求。

2.单招考试考生

(1)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2)公共基础课:使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分数。

(3)职业适应性测试:结合普通高中学业实际,不区分专业类别,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开设的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等课程进行合卷测试。

第八条  本校2026年参加职教高考招生人数为4000人(待教育厅计划下达后确定)。

第九条  本校共有37个专业招收2026年职教高考学生,招生计划由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学校再进行公布。招生专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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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招生专业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申报本校高职对口和高职单招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26年广西职教高考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职教高考、职教高考总成绩未达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考生报名身份、选考科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等,依照排序规则,按 1:1比例向本校投档,本校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按计划录取。

本校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总成绩高低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桂教职成〔2025〕41 号文件第九条第二款的排序规则,按照位次高低依次进行录取。本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录取,不做调剂专业志愿录取。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录检通过后,在“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保留至2026年底。

高职对口考试招生和高职单招考试招生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在当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招生考试录取。

第五章 费用与奖助政策

第十一条  本校各项收费均依法依规,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学生奖助政策,具体如下:

(一)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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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本校收费公示信息,高职专业培养费收费标准最高限参照(桂价费[2015]74号)文件规定。

(二)住宿费

标准化公寓式宿舍6人间,住宿费900元/生/学年(桂价费字[2015]88号文件。在自治区物价局最高限价内备案,含学生宿舍供水、供电定额标准,超过另行收取。加装空调另外加收150元/年。)

(三)其他费用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

补办证(卡)工本费每证(卡)不超过10元;校园一卡通每卡不超过30元,首次办理不得收费;学校医务室收费按市物价局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超定额住宿水电费按价格主管规定的水价、电价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收费标准34元/立方米;网络使用费不超过30元/户/月。

2.代收费用项目

课本费:预收600元/生/学年,据实结算。(最高不超过600元,新生当年教材费除外,可按学年预收。)

新生入学体检费:按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军训服装费:按实际进价收取,只收取一套。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以上收费标准最终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24年版)》的有关规定办理退费。

(五)国家和地方学生资助政策

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机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校已建立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新生“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齐学杂费的新生。可通过申请新生“绿色通道”先入学,之后可采取不同方法予以资助。

2.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1)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

(3)国家助学金:一等:4700元/人/学年、二等3700元/人/学年、三等2700元/人/学年;

(4)退役士兵教育资助:2024年秋学期起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及高校学生直招士官国家资助:2024年秋学期起最高不超过20000元/人/学年;

(6)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7)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升高职的全日制高职生,2000元/人/学年。

(六)校内设立的奖助项目

(1)学校设立“学校奖学金”,奖金额度为: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奖励500元/人/学年;三等奖学金奖励300元/人/学年。

(2)学校设立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助力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二条  本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监督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与此相关的信访、申诉和举报。

第十四条  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申诉书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申诉事由及证明材料。招生办公室将在收到申诉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答复。

第十五条  本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本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六条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录取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一)身体健康要求

本校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筑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广告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等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其他原则上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文苑路1号,邮政编码545036

2.学校官网:http://www.lcvc.edu.cn/

3.招生网站:https://www.lcvc.edu.cn/zsjyc/

4.咨询电话:0772-5331029(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00)。

5.监督电话:0772-2752383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6.监督举报邮箱:lcvcjjjcs@163.com。

第十七条  本简章适用于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6年职教高考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如遇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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