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学校已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举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后,可直接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入学。入学后,高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并采取不同的形式给予资助,完成正常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