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 2026 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 学校名称:百色职业学院
2. 学校标识码:4145014068
3. 办学地址:第一校区(百色市城东路群来坡巷 161 号);百东新校区(百色市右江区永靖大道)
4. 学校简介:百色职业学院成立于 2006 年 3 月,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我国著名的红色革命胜地 —— 百色市。学校开设有装备制造、能源动力与材料、电子信息、土木建筑、财经商贸、交通运输、教育与体育、医药卫生、水利、文化艺术等十大类专业,建设有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 4 个自治区级示范特色专业和实训基地。先后荣获 “全国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学校”“全区高校先进党组织”“2023 年全区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全区文明校园”“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全区扶贫培训先进单位” 等多项国家和省级荣誉称号。
5.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条 学历证书信息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百色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章 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申报招生规模、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第六条 招生对象
1.参加 2026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考试考生,包括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历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包含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统一考试两种类型。
2. 报考条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教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七条 招生专业
具体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最终招生专业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第八条 其他说明
针对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的交通运输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相关专业的公共基础课选科要求明确如下:考生公共基础课选择数学或英语,均符合我校交通运输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对应专业的报考条件,可正常报考上述大类下的相关专业。
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外语教学仅开设英语课程。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实施 “阳光招生工程”,坚持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的总原则。
第十条 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含加分)为依据,按 “分数优先” 的原则录取。即先将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再根据考生排序先后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成绩(含加分)达到其所填报第一个专业志愿的录取分数要求时,即被录取到该专业;若未达到第一个专业志愿录取分数要求,则继续检索其第二个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作退档处理。
2.排序规则: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 2026 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1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
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调整
招生计划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动态调整,调整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渠道查询。
第五章 费用与奖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按学年收取,具体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为准)

第十五条 住宿费标准(按学年收取)
1. 第一校区:1050 元 / 生・学年
2. 百东新校区:1350 元 / 生・学年
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为准。
第十六条 其他费用
1. 服务性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 34 元 / 立方米(按实际使用量收取)。
2. 代收费:军训服装费 149 元 / 人(参考 2024 学年招标采购单价,按实际进价收取);体检费 75 元 / 人(参考 2024 学年招标采购单价,每年按实际招标采购单价收取)。以上代收费项目均遵循自愿原则与非盈利原则,费用严格按实际发生金额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十七条 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学院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奖助政策
1. 学院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勤工助学、学院奖学金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 新生“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齐学杂费的新生,可通过申请新生“绿色通道”先入学。
3. 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入学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自治区及我院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标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自己完成学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本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第二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与此相关的信访、申诉和举报。
第二十一条 考生复核流程
1.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出复核申请,申请材料需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核事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招生办公室在收到复核申请材料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给考生。
第二十二条 违规处理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录取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学校认可考生高考体检信息。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统一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联系方式
1. 学校地址:第一校区(百色市城东路群来坡巷 161 号,邮政编码:533000);百东新校区(百色市右江区永靖大道,邮政编码:533000)
2. 学校官网:https://www.gxbszy.cn
3. 招生咨询电话:0776—288669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5:00—17:30)
4. 监督电话:0776—289353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5:00—17:30)
5. 监督举报邮箱:zyxyjw@163.com
第二十五条 本简章适用于百色职业学院2026年职教高考招生工作,解释权归百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如遇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